“恒阳·瑞锦城”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14-10-30 11:20 “恒阳·瑞锦城”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四川恒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恒阳·瑞锦城”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恒阳·瑞锦城 2、建设单位:四川恒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城宏志大道,四至范围,东至市公安局,西至华油苑,南至官家桥安置小区,北至宏志大道。 4、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8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77681.77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40653.7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3702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9990.03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155.71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882.26平方米)。 5、本项目建筑密度:18.45;综合容积率:3.5;绿地率32.03 %。 6、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7、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35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55个,地下停车位1200 个。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资质已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 2、在广安市企业信用档案系统里本年度记分不低于60分。 3、在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系统里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积分累计不低于60分。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科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另行单独通知。 3、若投标单位报名超过五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预审结束后,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或转账,标书一经售出均不退)。 4、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恒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万盛东路166号 邮 编:63800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事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洋洋 电 话:13684009367 招标人(盖章):四川恒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上一篇2014年创文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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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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